杭州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
为了加强和规范杭州市保安协会会费收支管理,保障协会开展活动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费交纳标准
协会会费以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形式进行收缴。
(一)单位会员会费
1.会员单位:3000元/年;
2.理事单位:10000元/年;
3.常务理事单位:20000元/年;
4.会长单位:30000元/年。
(二)个人会员会费
每人100元/年。
(三)其他情况
有一定经济困难的会员可以申请减免会费,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会费。经济条件较好的会员,在自愿的前提下,可以多交纳会费,额度不限(以此鼓励协会会员以会费的方式对协会工作的支持)。
二、会费交纳期限
(一)本协会会费采取年费制,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交费年度。
(二)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会员交纳当年度会费的时间。
(三)新入会的会员,在办理入会手续的同时交纳当年度的会费。
(四)新增补的理事以上会员,在一个月内,按新任级别标准补交当年度的会费。
三、会费交纳方式
(一)会费由协会财务部门负责收取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(二)会员必须主动、按时、足额交纳会费,一年内不交纳会费并不参加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,协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(三)会员应按规定时间将会费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寄到协会财务专用账户:
开户名:杭州市保安协会
开户行:杭州银行平海支行
帐 号:09908100012776
四、会费开支范围
(一)会议费:用于协会召开的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以及各类工作会议等;因工作需要召开的其他会议。
(二)招待费:按有关规定招待来协会联系工作的人员。
(三) 差旅费: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差而产生的住宿费和乘坐火车、汽车、飞机、轮船等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,以及误餐补贴等的费用支出。
(四) 协会的日常办公开支费用:包括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、奖金、福利、补贴等费用;办公用房房租及水电费;添置办公用具、订阅报刊杂志、购买业务书籍和资料等费用;电话费;协会文件、刊物等的印刷和邮寄费用。
(五) 表彰奖励费:包括对会员单位、保安员的表彰、奖励等费用。
(六) 专家委员会工作费用。
(七) 协会工作的其他开支。
五、会费开支管理
(一)协会日常经费开支由"一支笔"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。
(二)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(三)财务收支情况由理事会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(四)协会每年制定预算计划,超出预算范围的需经会长办公会议审定。
六、其他
本办法经2014年8月21日杭州市保安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,予以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