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30日上午,中润等四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。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通知,市保安公司承接了本次会议的安检任务。
根据大会保卫组的要求,鉴于本次安检任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,市保安公司领导高度重视,成立了以总经理郑雪林为组长的安检工作领导小组,根据安检工作要求和安检对象为债权人的特点,提前勘察安检现场,认真制订安检工作方案,挑选优秀员工组成安检队伍,做好上岗前的教育培训,明确安检任务要求,细化安检工作流程。
本次安检工作,市保安公司共投入安检门1扇、通道式X光安检仪1台、摄像机1套,手持式安检棒2支,安检工作人员9名。在安检工作中,安检员做到敬业尽职、热情主动、认真仔细、坚持原则,逢“包”必查。严格制止参会债权人携带液体、录音笔,照相摄影器材及违禁物品进入会场,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对违禁物品做好标记,妥善处置。在全体参战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圆满完成了“中润等四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”的安检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