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6日晚十点多,我公司闸弄口中队队员张田田、王艳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女士双肩包,背包里有手机两部、身份证、驾驶证、市民卡等重要证件。两人通过身份信息联系上了失主,第二天一早失主程女士来到中队办公室领取失物。再确认失主身份信息无误后,把背包还给了她。程女士当时感激万分,还写了感谢信。
“拾金不昧”其实是反映一个人、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镜子,这两位队员拾金不昧的行为,充分表现出了一名普通保安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,也是我们整个公司的荣誉。公司领导在获得此事后,给予嘉奖,号召全体员工向她们学习,为公司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