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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通报

关于征集《杭州市保安协会年鉴》资料的通知

浏览量:5204       时间:3/23/2020

协会各成员单位:
    因编纂《杭州市保安协会年鉴2019》的需要,市协会现向各会员单位征集以下素材资料:
    一、素材内容
   (一)领导视察指导类。即上级领导走访视察保安服务企业、关心指导保安行业发展等情况。上级领导指:区、县(市)级(含)以上四套班子领导;市(含)级党政相关部门(不含下属处室)领导;省级以上行业协会、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。
   (二)先进荣誉表彰类。即企业或个人受到党委政府、社会组织等表彰奖励情况。表彰奖励的主体应为区、县(市)级(含)以上党委、政府;市(含)级以上党政部门(不含下属处室);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。
   (三)企业经营发展类。包括:开设省外分公司;拓展海外保安服务业务;参与国家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;签订重大战略合作协议;建设特色保安队伍;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评定为高新企业;以及其他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经营活动。
   (四)现代智慧安防类。包括:参与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重点智慧安防项目建设;签订单笔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安防建设项目;投入使用高精尖安防设备;取得相关国家技术专利等其他具有行业影响的智慧安防事项。
   (五)重大安保活动类。包括:参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(不含部门,下同)主办的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安保工作;虽非官方组织但在全省、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会议、活动等。
   (六)行业自治自律类。包括:各地保安监管部门或企业自身开展自律管理、表彰奖励、技能培训、比武竞赛等活动。
   (七)社会公益活动类。包括:企业参与帮困助学等公益活动;因热心公益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、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表彰奖励或授予牌匾证书等;以及参与其他重大公益活动的。
   (八)与行业有关的其他重大事件、新闻事项等。
   二、报送要求
  (一)素材内容必须客观、真实;
  (二)相关事件发生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  (三)素材以文字为主,视情辅以图片。文字在要素齐全的前提下请尽量精炼;图片要紧扣主题、画面质量好,分别率不低于800*600。
   三、报送时间及方式
   相关素材及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统计表》(附后)请于3月31日前,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保安协会邮箱(hzba@163.com),联系人:陈春晓 87829651(713599)。


杭州市保安协会
2020年3月20日

附: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统计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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