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单位:
现将《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2017年度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结果公示》(浙保协【2017】50号)转发给你们,公示期为2017年9月19日至28日,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保安协会反映(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)。
附件一: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2017年度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结果公示
附件二:2017年度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结果
杭州市保安协会
2017年9月19日